药品信息变更服务指南药品信息变更服务指南 ◆ 办事项目 药品信息变更 ◆ 办理机构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 ◆ 受理部门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 ◆ 办理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 2、《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落实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卫药政发〔2015〕70号); 3、《关于印发上海市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沪人社医〔2016〕37号); 4、《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医药机构药品“阳光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沪人社医〔2014〕787号); ◆ 申办范围 药品(含集中招标采购中标药品)的各项信息变更,包括通用名/剂型描述、商品名、规格包装、包装方式、生产企业名称、委托生产、进口药品转国内分装、分装药品转国产、进口药品转国产、信息更正等。 ◆ 申报材料 药品信息变更申报材料详见相应申报模块内具体要求。 ◆ 办理程序 1.申报 由企业通过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www.smpaa.cn)填报药品信息变更。步骤如下: a) 登录“上海市医药采购基础信息上报系统”(以下简称“基础信息上报系统”)上报基础信息并上传相关证照,新用户需自行注册获取用户名和密码,已注册用户可使用原注册用户名密码登录。 “基础信息上报系统”的网址:http://imail.smpaa.cn/ b)登录“基础信息上报系统”,进入“药品信息”子模块,点击申请变更按钮,选择相应需要变更的项目。“操作手册”在登录系统后可以下载。 2、受理 企业在“基础信息上报系统”点击申报后市药事所在申报系统中对企业申报的内容进行审核。对登记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在申报系统中予以退回,企业根据退审原因不全申报信息后重新上报。 3、审核 按有关规定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4、告知 根据相关规定定期公布 ◆ 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局门路622号1楼 邮编:200020 电话:021-31773244 021-31773255 021-31773266 传真:021-317732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