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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闭医疗器械web版采购账号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1-09  【字体:  

各相关医疗机构:

在各医疗机构的大力支持配合下,本市医疗器械阳光采购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

根据《关于开展本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医疗器械“阳光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沪人社医〔2016133号文)的规定,本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必须按照市阳光采购平台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对其自身的医疗器械管理系统进行对接接口改造,通过市阳光采购平台开展医疗器械采购活动。

鉴于大部分医疗机构已完成接口改造的验收,应停止使用web版采购。市药事所拟在本通知发布后30个工作日关闭完成接口改造的医疗机构的web版采购账号(名单详见附件),希望医疗机构尽快采用接口直连的方式进行医疗器械的全量阳光采购。

 

附件:已通过接口验收的医疗机构名单

联系人:杨妍;联系方式:18916878551

特此通知。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

2017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