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部分儿童用药及限药店药品挂网采购的通知各有关单位、药品生产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904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医药机构药品“阳光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沪人社医〔2014〕787 号)的要求,现公布部分毒麻精放疫苗、儿童用药及限药店药品挂网采购的通知: 一、信息公布 此次部分儿童用药及限药店的挂网采购药品将由“上海市医药采购服务与监管信息系统”向医院推送,并于2018年2月13日生效执行。 二、网上填报 市药事所已启用各类药品网上填报系统,各药品生产企业通过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www.smpaa.cn)进入网上填报系统后按提示填报药品相关信息。 同时为方便企业查询,市药事所将公开药品挂网受理号。受理号在产品首次上报时由系统自动生成,企业凭受理号可以在“上海市医药信息挂网登记系统”登录界面查询产品挂网状态等信息。 联系部门:社会服务科 联系电话:021-31773244,31773255,31773266 特此通知。 附件:部分儿童用药挂网采购结果明细表 部分限药店药品挂网采购结果明细表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 2018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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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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