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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赖诺普利口服常释剂型继续执行带量采购的通知

沪药事(2018)39号

  发布日期:2018-05-31  【字体:  

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医保办)、区卫生计生委、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本市于2016111日起执行上海市医疗机构第二批医保药品带量采购中标结果,现赖诺普利片已完成约定采购量。经有关部门同意,市药事所对赖诺普利口服常释剂型开展了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标情况

1、中标品种通用名:赖诺普利胶囊

生产企业: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中标价:4.17元(10mg*16/盒)

供应片区:A片区

2、中标品种通用名:赖诺普利片

生产企业:中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价:3.65元(10mg*14/盒)

供应片区:B片区

二、相关要求

201865日起,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根据所在片区采购相应的中标药品。A片区若已采购中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赖诺普利片可继续使用,并纳入带量采购新一轮完成率考核。

针对带量采购药品使用情况,医保管理部门将继续采取按月给每家医院邮寄与约定采购量比较的带量采购药品对账单;向医院通报处方用量明显降低的执业医师名单;与医保费用预算考核挂钩等措施,督促合理用药。

三、其它事宜

本通知其他未尽事宜请遵照上海市药品招标采购相关文件,以及三方签订的购销合同规定执行。医疗机构在采购和使用带量采购中标药品的过程中若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市药事所反馈。

特此通知。

 

附件:赖诺普利口服常释剂型中标药品明细表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

2018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