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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实施药品挂网公开议价采购”等有关事项的工作提示(1)

  发布日期:2018-10-31  【字体:  

各医疗机构、各药品生产企业:

根据“全面实施药品挂网公开议价采购”工作安排,自2018111日起,阳光平台将已挂网临床紧缺药品的原挂网价及十五省市采购价推送至询价议价系统,视作医疗机构与生产企业已完成首次议价。医疗机构如需在首次议价的基础上继续议价,可与生产企业重新自主议价。具体操作办法请参考《关于全面实施药品挂网公开议价采购的通知》。

2018111日起,医药信息挂网登记系统“临床紧缺药登记”子模块重新开放申报,请生产企业按要求填写相关临床紧缺药品基础信息及十五省市采购价格信息。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

2018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