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2019)14号关于关闭无采购记录药品采购状态的通知

沪药事药品〔2019〕14号

  发布日期:2019-02-25  【字体:  

各生产企业、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自费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沪药事(201729号)要求,市药事所对本市已挂网自费药品进行了梳理。在本市阳光平台自201811日起至20181231日无采购记录的自费药品,将关闭其采购状态。

本通知自2019226日起执行。

具体药品目录见附件。

联系部门:社会服务科

联系电话:021-317732443177325531773266

 

附件:关闭无采购记录药品目录(自费药品)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

2019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