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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实施药品挂网公开议价采购新申请药品信息公示(第四批)

  发布日期:2019-09-12  【字体:  
各药品生产企业:

根据《关于全面实施药品挂网公开议价采购的通知》要求,现将截止2019911日通过审核的新申请第四批药品基础信息、十五省市采购价进行公示。同时,即日起暂停受理流标药品确认工作及已公布执行的“根据本市相关医疗机构提出申请采购的药品”更换申请医疗机构工作。

公示时间:2019912日至2019920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2019920日前提交纸质相关证明材料至市药事所。

联系电话:021-3177324431773255

联系传真:021-31773270

 

附件:1、公开议价新申请药品(原流标范围药品)

2、新申请药品更换申请医疗机构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

2019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