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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通2020年新增医保药品直接挂网绿色通道的工作提示

  发布日期:2021-02-08  【字体: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0年)>的通知(医保发〔2020〕53号)》的要求,本市开通新增医保药品直接挂网绿色通道,有关工作提示如下。

一、新增医保目录药品

2021年3月1日前,相关生产企业可在“上海市医药采购服务与监管信息系统(药品)”(网址http://biz.smpaa.cn/ysxt)选择“药品申报”,进入“医保药品”中的其他”模块并按要求填报药品相关信息,待审核、公布后供各医疗机构购采购;新增医保目录药品在本市已有有效统编代码的无需重复挂网。

2021年3月1日起,新增医保目录药品按全面议价规则,在“医保药品”中的全面议价新申请”模块进行申报。

二、新增医保谈判药品

相关生产企业可在“上海市医药采购服务与监管信息系统(药品)”(网址http://biz.smpaa.cn/ysxt)选择“药品申报”,进入“医保药品”中的谈判药”模块并按要求填报药品相关信息,待审核、公布后供各医疗机构购采购;新增医保谈判药品在本市已有有效统编代码的无需重复挂网。

 

附件:1、新增医保目录药品

2、新增医保谈判药品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    

2021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