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部分药品采购资格的通知各医疗机构、各药品生产企业: 根据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国家药监局关于18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2020年第73号)有关内容,从2021年3月5日起暂停附件中所列药品的采购资格。 特此通知。
附件:暂停采购资格的药品名单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 2021年3月3日 |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
沪公网安备 310101020064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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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暂停部分药品采购资格的通知各医疗机构、各药品生产企业: 根据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国家药监局关于18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2020年第73号)有关内容,从2021年3月5日起暂停附件中所列药品的采购资格。 特此通知。
附件:暂停采购资格的药品名单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 2021年3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