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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0年新增医保目录药品挂网采购的通知

沪药事药品〔2021〕37号

  发布日期:2021-05-13  【字体:  

各有关单位、药品生产企业:

    为做好2020年新增医保目录药品挂网采购工作,根据《关于开通2020年新增医保药品直接挂网绿色通道的工作提示》的要求,现就部分新增医保目录药品挂网采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药品信息公布

    2021年513药品信息将通过“上海市医药采购服务与监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阳光平台)医疗机构推送517日生效议价。药品信息公布后,请各药品生产企业核对药品信息,如有疑义及时向市药事所反馈。

二、药品议价采购

    医疗机构与生产企业根据全面议价规则自主议价,议价结果双方确认后方可采购。

三、其他事项

    自发文之日起,新增医保目录药品按全面议价规则,在“药品申报”模块选择“医保药品”中“全面议价新申请”进行申报。

    联系部门:社会服务科

    联系电话:021-317732443177325531773266。

    特此通知。

 

    附件:2020年新增医保目录药品挂网信息明细表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

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