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国药品集中采购(GY-YD2023-2)上海地区中选及备供供应药品挂网工作的补充通知各相关企业: 为落实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要求,积极稳妥做好上海地区中选药品和备供药品的采购和使用工作,因系统升级改造,现重新开通中选药品和备供药品申报挂网通道。 自2024年2月2日起,企业可登录“上海市医药采购服务与监管信息系统(2.0)”进入“我的药品库”功能,点击“新增”,在子挂网类型中选择“第九批全国药品集采上海地区中选及备供药品(GY-YD2023-2)”通道申报药品相关信息。企业申报时须在“申报情况说明”中注明“主供”或者“备供”。 申报挂网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3日,具体药品信息见附件。 附件:1、全国药品集采(GY-YD2023-2)上海地区中选供应药品清单 2、全国药品集采(GY-YD2023-2)上海地区备选供应药品清单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 2024年2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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