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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自费药品挂网采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4-11  【字体:  

各有关单位、药品生产企业:

为做好自费药品挂网相关工作,根据《关于本市市场调节价药品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沪价费〔201433)、《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医药机构药品“阳光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沪人社医〔2014787)和《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904)的要求,现就自费药品挂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费药品信息公布

我们将于2016411日由“上海市医药采购服务与监管信息系统”向医院推送自费药品信息,418日生效。

二、自费药品基础信息核对

自费药品公布后,请各药品生产企业核对本企业的药品信息,若有疑义应及时向市药事所反馈情况。

三、自费药品网上填报事宜

市药事所已启用自费药品网上填报系统,各药品生产企业通过“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www.smpaa.cn)进入网上填报系统填报自费药品相关信息

联系部门:社会服务科

联系电话:021-56637776021-56472262021-56569211021-56321192

特此通知。

 

附件:自费药品挂网采购价格信息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

2016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