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和企业验收服务指南◆ 事项名称 医疗机构和企业申请验收及web账号 ◆ 办理部门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 信息平台管理科 ◆ 办理依据 1、《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医药机构药品“阳光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沪人社医〔2014〕787号); 2、《关于开展本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医疗器械“阳光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沪人社医〔2016〕133号); 3、《关于进一步完善中药饮片“阳光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沪药事药械(2021)1号)。 ◆ 受理范围 线上受理医疗机构和企业申请测试账号、接口验收、正式账号和web账号。 ◆ 注意事项 1、布设医保专线的内设医疗机构,可以用web方式或软件方式接入阳光平台; 2、布设医保专线的非内设医疗机构,应以软件方式接入阳光平台; 3、未布设医保专线的医疗机构,鼓励加入阳光平台,依自愿原则可以用web方式接入阳光平台。 ◆ 申请材料 1、申请文件; 2、法人授权书(医疗机构); 3、被授权人身份证(医疗机构)。 法人授权书须法人签字或盖法人章; 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均上传电子版材料。 ◆ 办理程序 一、接口验收 1、医疗机构 1) 申请测试账号 ① 官网首页 https://www.smpaa.cn/ ② 网上办事模块,点击“医药管理”; ③ 登陆“上海市医药采购服务与监管信息系统”; ④ 左侧栏“采购交易权限申请”; ⑤ 点击右上角“+ 采购交易权限申请”; ⑥ 选择需申请的权限,上传证照; ⑦ 点击“提交”。 注意:若注册时已申请测试账号,可跳过此步骤。 2) 激活测试账号 ① 左侧栏“我的医药机构信息”; ② 页面内“账号信息”,点击“待激活”; ③ 自主填写“密码(测试)”。 3) 上传验收结果 ① 左侧栏“交易接口测试验收结果上传”; ② 点击列表中“测试接口”,再点击“确认”; ③ 本页内可查看验收结果。 4) 审核 市药事所审核账号权限和验收接口,对不符合规定或验收不通过的,予以驳回,医药机构根据驳回理由更正后重新提交。 5) 激活正式账号 ① 左侧栏“我的医药机构信息”; ② 页面内“账号信息”,点击“待激活”; ③ 自主填写“密码(正式)”。 2、企业 1) 申请测试账号 ① 官网首页 https://www.smpaa.cn/ ② 网上办事模块,点击“医药管理”; ③ 登陆“上海市医药采购服务与监管信息系统”; ④ 左侧栏“企业配送权限申请”; ⑤ 点击右上角“+ 申请开通新权限”; ⑥ 选择需申请的权限,上传证照; ⑦ 自主填写“测试账号”; ⑧ 点击“保存”。 2) 上传验收结果 / 申请正式账号 ① 左侧栏“企业配送接口账号开通申请”; ② 点击右上角“+ 申请开通正式账号”; ③ 自主填写“正式账号”; ④ 点击“保存”; ⑤ 申请正式账号的同时也完成申请验收; ⑥ 本页内可查看验收结果。 3) 审核 市药事所审核账号权限和验收接口,对不符合规定或验收不通过的,予以驳回,医药机构根据驳回理由更正后重新提交。 二、Web账号 1、医疗机构 1) 申请web账号 ① 官网首页 https://www.smpaa.cn/ ② 网上办事模块,点击“医药管理”; ③ 登陆“上海市医药采购服务与监管信息系统”; ④ 左侧栏“采购交易权限申请”; ⑤ 点击右上角“+ 采购交易权限申请”; ⑥ 选择需申请的权限,上传证照; ⑦ 点击“提交”。 注意:若注册时已申请web账号,可跳过此步骤。 2) 审核 市药事所审核账号权限,对不符合规定或验收不通过的,予以驳回,医药机构根据驳回理由更正后重新提交。 3) 激活web账号 ① 左侧栏“我的医药机构信息”; ② 页面内“账号信息”,点击“待激活”; ③ 自主填写“密码(正式)”。 2、企业 1) 申请web账号 ① 官网首页 https://www.smpaa.cn/ ② 网上办事模块,点击“医药管理”; ③ 登陆“上海市医药采购服务与监管信息系统”; ④ 左侧栏“企业配送权限申请”; ⑤ 点击右上角“+ 申请开通新权限”; ⑥ 选择需申请的权限,上传证照; ⑦ 点击“保存”。 2) 审核 市药事所审核账号权限,对不符合规定或验收不通过的,予以驳回,医药机构根据驳回理由更正后重新提交。 ◆ 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局门路622号1楼 邮编:200020 电话:021-31773244 021-31773255 021-317732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