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基础信息变更◆ 事项名称 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基础信息变更 ◆ 受理部门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以下简称“市药事所”) ◆ 办理依据 1、《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医药机构药品“阳光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沪人社医〔2014〕787号); 2、《关于开展本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医疗器械“阳光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沪人社医〔2016〕133号); 3、《关于进一步完善中药饮片“阳光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沪药事药械〔2021〕1号); 4、《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服务规范(1.0版)>的通知》(医保办发〔2024〕1号)。 ◆ 受理范围 线上受理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基础信息变更。 ◆ 申请材料 1、申请文件; 2、变更证明; 3、法人授权书; 4、被授权人身份证。 法人授权书须法人签字或盖法人章; 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均上传电子版材料。 ◆ 办理时间 受理至办结3个工作日内 ◆ 办理程序 1、申报 1) 官网首页 https://www.smpaa.cn/; 2) 网上办事模块,登录“国家医保招采子系统-医药管理”; 3) 左侧栏“我的医药机构信息”; 4) 点击右上角“变更维护”; 5) 填写需修改的信息,上传证照; 6) 点击“提交审核”。 2、申报撤回 1) 登录“国家医保招采子系统-医药管理”; 2) 左侧栏“我的医药机构信息”; 3) 页面内“维护申请信息”,点击“撤回”。 注意:未审核状态时才能撤回申报。 3、审核 市药事所审核申报材料,对材料不齐全或填报不符合规定的,予以驳回,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根据驳回理由更正资料后重新提交。 4、驳回修改 1) 登录“国家医保招采子系统-医药管理”; 2) 左侧栏“我的医药机构信息”; 3) 点击右上角“变更维护”; 4) 填写需修改的信息,点击“提交”。 5、结果查询 1) 登录“国家医保招采子系统-医药管理”; 2) 左侧栏“我的医药机构信息”; 3)“审核不通过”:第一行“信息状态”显示审核结果; 4)“审核通过”:页面展示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信息。 ◆ 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局门路622号1楼 邮编:200020 电话:021-31773244 021-31773255 021-317732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