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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产生拟中选结果

  发布日期:2020-01-17  【字体: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为扩大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改革成效,让广大群众享受更多改革红利,在国家医保局等部门指导下,全国各省(区、市)和新疆建设兵团组成采购联盟,于117日在上海开展了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产生拟中选结果,中选结果公示3天后正式发布。

本次集采的33个品种中32个采购成功,共100个产品中选。122家企业参加,产生拟中选企业77家。与联盟地区2018年最低采购价相比,拟中选价平均降幅53%

4+7”试点及扩围全面落地实施以来,总体进展顺利,群众受益,效果显著。此次集采工作坚持国家组织、联盟采购、平台操作的总体思路;坚持带量采购、招采合一、确保使用的原则;坚持高质量高标准,将通过一致性评价作为仿制药入围的条件;坚持市场发现价格,促进企业公平竞争。同时,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完善中选规则,增加中选企业数量,在全国范围同时实施联盟采购,扎实推进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制度常态化下一步各地将重点抓好中选结果的落地实施,确保患者自20204月份起用上质优价宜的中选药品。

 

联合采购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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