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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部分新冠治疗用药挂网采购的通知(九)

沪药事药品〔2023〕5号

  发布日期:2023-01-12  【字体: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新冠治疗用药绿色通道直接挂网的工作提示》要求,现将部分新冠治疗用药挂网采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药品信息2023年1月12日通过“上海市医药采购服务与监管信息系统”向医疗机构推送,20231月13日生效启用,按现行有关规定采购。药品信息公布后,请生产企业及时核对信息,如有疑义及时向市药事所反馈。

特此通知。

 

    附件:部分新冠治疗用药挂网信息明细表9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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