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申做好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的工作提示各相关医疗机构: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关于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配套措施的意见》(国医保办〔2022〕4号),现将有关要求重申如下: 一、规范采购价格 定点医疗机构采购的非中选人工关节产品系统,若各部件均由中选产品组成,采购总价不得高于该企业同类别中选产品系统价格。本市将对此类采购行为进行重点监管。 二、加快执行进度 相关定点医疗机构应严格按照三方协议要求,进一步加快执行进度,完成约定采购量,确保顺利完成采购工作。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 2023年3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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