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市部分未中选高价协议药品价格调整的通知沪药事药品〔2023〕37号各相关单位: 为了做好本市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现调整部分未中选高价协议药品纳入本市医保支付的协议采购价(具体见附件)。 本通知自2023年3月22日起执行。 附件:本市部分未中选高价协议药品价格调整信息表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 2023年3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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