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长三角(沪浙皖)联盟地区药品集中采购(CSJ-YD2022-2)备选供应结果的通知各相关单位: 根据《长三角(沪浙皖)联盟地区药品集中采购文件(CSJ-YD2022-2)》规定,长三角(沪浙皖)联盟采购工作组开展了备选供应药品公示工作,现公布备选供应结果(详见附件),具体执行日期另行公告。 特此通知。 附件:长三角(沪浙皖)联盟地区药品集中采购(CSJ-YD2022-2)备选供应药品清单 长三角(沪浙皖)联盟采购工作组 2023年3月22日 |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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