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部分国家新增医保谈判药品挂网采购的通知(2023年第五批)沪药事药品〔2023〕91号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在上海地区的挂网工作,现就部分国家新增医保谈判药品挂网采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药品信息公布 于2023年8月31日由“上海市医药采购服务与监管信息系统”向医院推送药品信息,2023年9月2日生效。挂网药品按现行有关规定采购。 二、药品信息核对 药品信息公布后,请各药品生产企业核对本企业的药品信息,若有疑义应及时向市药事所反馈情况。 特此通知。 附件:部分新增医保谈判药品挂网信息明细表(2023年第五批)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 2023年8月31日 |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
沪公网安备 310101020064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