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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市中成药带量采购协议采购量分配工作的通知

沪药事药品〔2023〕104号

  发布日期:2023-10-16  【字体:  

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根据《关于开展本市中成药带量采购有关工作的通知》(沪药事药品〔2023〕84号),本市中成药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已经确定(标期:SH-ZCY2023-1),现开展中选品种协议采购量分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品种范围

上海市中成药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表SH-ZCY2023-1)》所列药品。

二、机构范围

已参加本次中成药带量采购工作并填报采购需求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三、操作方式

请相关单位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上海市中成药带量采购综合服务平台(http://blxt.smpaa.cn/zcyblxt)按照有关说明进行协议采购量分配工作。各机构使用“31+阳光平台账号”登录(即原报量账号),密码默认账号后5位,登录后可修改密码。

登录系统后在“采购清单查看”模块,可看到原先已报量药品的中选排名及待分配量数据。在“待分配量选择”模块,阅读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后,选择“点击分配”按钮,进行该品种的待分配量分配,待分配量转换量余量直至为0时,方可点击保存。在“协议采购量确认及上报”模块,医疗机构应确认药品的基础量、分配量及协议量数据并点击上报。

四、时间安排

系统开放时间为10月17日00:00至10月24日24:00。医疗机构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协议采购量分配工作并提交上报,数据一经提交不能修改。

五、相关要求

各医疗机构应高度重视此次协议采购量分配工作,待分配量由医疗机构在排名前三位的中选药品及本医疗机构已填报且中选的厂牌药品中自主选择。中选药品协议采购量由基础量和分配量累加组成。

鼓励医疗机构选择质优价宜的中选药品,规定时间内医疗机构未完成待分配量分配的,系统将自动将待分配量分配至同通用名最低价中选企业。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021-31773261、31773273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

2023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