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成都天台山制药有限公司生产醋酸地塞米松注射液采购资格的通知各医疗机构、各药品生产企业: 根据《关于全面实施药品挂网公开议价采购的通知》(沪药事〔2018〕51号)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本市药品分类挂网全面议价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沪药事药品〔2022〕18号)的相关规定,暂停成都天台山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醋酸地塞米松注射液采购资格1年,详见下表。 本通知自2023年11月3日起正式执行。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 2023年11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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