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医药采购服务与监管信息系统药企“两票制”接口规范更新的通知各相关单位、药品流通企业: 为推进本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工作,按照《关于印发上海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沪人社医〔2017〕246号)、《关于印发〈本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推行“两票制”的操作办法〉的通知》(沪药事〔2017〕27号)的要求,现将实施“两票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为提高效率、便于操作,上海市医药采购服务与监管信息系统(简称“阳光平台”,下同)新增进货发票撤销接口,对未与配送发票关联的进货发票提供撤销功能。 2、即日起,药品流通企业可按照本通知附件要求,进行相应接口改造,测试地址、账号与原两票制接口测试地址、账号相同。 3、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局门路622号1楼 邮编:200020 电话:021-31773244,31773255,31773266 技术问题联系电话:31773240 传真:021-31773280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医药采购服务与监管信息系统药品供货配送药企接口规范(两票制1.1)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 2018年1月22日
|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
沪公网安备 3101010200644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