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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本市部分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8-28  【字体:  

各有关医疗机构:

根据国家和本市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规定,按照《关于继续做好本市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的通知》(沪医保价采[2019]35号)要求,市医保局与相关部门开展了新项目价格集体审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公布“Xpert结核分枝杆菌rpoB基因和突变检测”等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见附表),自201991日起执行。

二、附表所列新增医疗服务项目暂不纳入本市医保支付范围。

三、医疗机构需要开展上述项目,应当按规定向市医保局进行收费备案,备案价格不得超过该项目最高价格标准。医疗机构应按规定做好新项目开展情况的信息统计工作。

 

附表:本市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信息(1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

                    2019826